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党发〔2014〕81号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党委各部(室),纪委,工会,团委:
根据中央组织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要求,校党委决定开展学校中层管理人员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并研究制定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4年12月31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开展学校中层管理人员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保证专项审核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央组织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组通字〔2014〕3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中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4〕32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精神,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通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坚决治理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审核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审核范围
学校全体处级干部的档案。
(二)审核内容
对处级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安排为2014年12月至2015年7月。2015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审核工作,按规定形成总结报告,报教育部。
(二)方法步骤
1.制定方案(2014年12月底前)。根据中组部及教育部文件精神,制定学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方案。
2.动员部署(2015年1月)。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参加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
3.审核登记(2015年2月至4月)。按照审核的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
4.汇总分析(2015年2月至4月)。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5.调查核实(2015年4月至5月)。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由干部本人作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6.组织认定(2015年6月底前)。根据审核情况,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7.问题处理(2015年6月底前)。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4)档案涉嫌造假的、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8.材料归档(2015年4月底前)。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认真鉴别、及时归档。
9.总结报告(2015年7月底前)。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全面汇总有关数据,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以上程序,审核登记环节和汇总分析环节同步进行,调查核实、组织认定、问题处理、材料归档环节同步进行。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本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学校成立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1.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和分管组织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为组织部、人事处、纪检委(监察处)、档案馆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安排部署专项审核工作,综合协调重要事项、研究处理审核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向党委常委会议汇报。
2.工作组
根据审核工作程序和环节,成立综合组、审核登记组、核实认定组、材料归档组、监督组五个工作组。
综合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组长为组织部长、副组长为组织部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主要是负责实施方案起草制定,工作机构、经费及保障条件落实,综合事务协调处理,总结报告等。
审核登记组。组长为档案馆馆长,副组长为分管人事档案业务的副馆长、人事处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处长。审核登记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抽调、培训初审和复审工作人员,对档案按照工作规程进行逐卷逐页初审、复审,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同时进行汇总分析,并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初审由档案馆牵头负责,复审由人事处牵头负责,汇总分析共同负责。
核实认定组。组长为人事处处长、组织部部长,副组长为人事处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处长、组织部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核实认定组的主要职责是对审核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逐一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完成《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填写。
材料归档组。组长由档案馆分管人事档案业务的副馆长担任。主要职责是对审核过程中补充收集和形成的有关材料及时归档。
监督组。组长为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主要职责是对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行监督,对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行为进行查处;核查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二)做好分工协调
本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开展工作。以上工作组涉及单位既要按照工作组分工做好各项工作,又要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干部信息调查核实、认定和处理工作。
组织部,具体负责干部入党时间、任职时间及任职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信息的核实认定工作,负责此类缺失档案材料的补充收集。
人事处,具体负责干部身份干部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信息核实认定工作,负责此类缺失档案材料的补充收集。
校纪委,具体负责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的核查,会同组织部、人事处对真实性存疑的干部信息进行研判确认,提出档案造假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档案馆,具体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审核,负责做好审核信息登记、汇总,及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学校其他有关单位和干部个人要全力配合做好专项审核相关工作。涉及抽调工作人员的单位,要协调好有关工作,无条件支持配合,抽调的人员要全职投入,完成工作任务。形成干部档案的业务归口管理单位,以及干部本人须无条件配合做好有关档案调查核实、补充完善工作。
(三)纪律要求。参与专项审核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要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