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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8-15     浏览次数: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党发〔2012〕50号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党委各部(室),纪委,工会,团委: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试行)》已经2012年12月13日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2年12月20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任、接任工作交接程序,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离任、接任工作交接纪律,保证干部离任后各项工作的有效衔接和平稳过渡,根据干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学校党委、行政正式发文任命(聘任)的正、副处职领导干部因任期届满或任期内提任、转任、调离、辞职、免职、降职以及其他各种原因离开现任领导岗位时,应按本办法规定办理离任工作交接手续。

第二条  交接时限

任免文件正式下发后,离任干部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遇有特殊情况,经党委组织部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三条  交接内容

交接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的交接,国有资产及财务账务的交接,重要资料及物品的交接等。

(一)整体工作。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特点;所负责工作的进展情况,所承担、参与学校或本部门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以及重大项目本人负责部分的完成情况和实施进度;本部门和本岗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

(二)资产财务账务。工作范围和职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状况;财务审批权限内的大额资金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行政事业费、公务费、业务费、招待费等使用状况;债权债务状况、欠款及应收款、合同履行情况;干部个人保管和使用的、借用的公款、公物等(须附交接清单,样表附后)。

(三)重要资料及物品。工作范围涉及的规章制度、重要文件资料、重要通讯录,及各类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资产账务凭证、音像制品和有关电子文档等资料(须附交接清单,样表附后)。

(四)学校规定需要交接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交接方式及监督

(一)正处职领导干部的离任一般应召开工作交接会,由本单位组织,联系(分管)校领导主持,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审计处参加并监督交接;副处职领导干部的离任,由所在单位正职主持并监督交接。本单位参会人员根据需要确定。

(二)离任干部为移交方,接任干部为接收方,有关领导为监交方。离任干部必须按照工作交接的内容,如实填写《离任领导干部工作交接表》(简称《工作交接表》,样表附后),在工作交接后与接任干部共同署名确认。如交接内容过多,离任干部还可提供工作交接清单或交接报告进行详细说明。

(三)《工作交接表》一式四份,交接工作结束后由离任干部、接任干部、所在单位各存一份,党委组织部备案一份。

第五条  交接注意事项及纪律要求

(一)离任干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有关同志,要积极配合工作交接,以保证所在单位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二)对工作交接后发现的遗漏事项,离任干部必须配合做好补充交接工作。对交接手续不完善或交接中出现的问题,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领导汇报,由有关领导协调处理。

(三)离任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的要求,严肃认真地履行交接手续。对于无故拒不履行工作交接手续或工作交接不彻底的干部,要予以批评教育,直至予以组织处理。

(四)离任干部自免职或解聘决定之日起,工作交接期间,不得再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不得再审签财务账单。

(五)离任干部工作交接后,按规定需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要积极配合审计处做好审计工作。离任后离开现单位的,要按照人事制度规定办理校内调动手续,及时清理有关财务、资产等手续。

第六条  党委组织部任命的科级干部的离任交接,由所在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离任领导干部工作交接表

单位:                    

离任干部姓名

 

原任职务

 

接任干部姓名

 

现任职务

 

整体工作

情况

 

资产财务

情况(附清单)

 

重要资料

及物品

(附清单)

 

 

 

 

 

其他

事项

 

离任干部签名:

接任干部签名:

监交人签名:

                                                     

  (单位盖章)

      

 

离任领导干部财务交接清单

一、经费管理分工情况说明

二、主管经费结存情况(按预算项目说明)

1.公务费:

2.业务费:

3.教学业务费:

4.党政绩效费:

5.

三、单位债权债务情况(按笔说明)

1.历史遗留未清理的债权和债务;

2.任期内未结算的债权和债务;

3.正在执行或未到期的契约合同。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未结算的公务或职务消费支出;

    2.其他。

 

离任干部签名:                接任干部签名:        

 

监交人签名:

  (单位盖章)

      

 

离任领导干部资产交接清单

 

序号

资产编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备注

 

 

 

 

 

 

 

 

 

 

 

 

 

 

 

 

 

 

 

 

说明:本表填写离任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用单位经费或其它经费购置的为本职务工作配置的办公资产。

 

离任领导干部重要资料及物品交接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离任干部签名:                接任干部签名:        

 

监交人签名: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