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担任助理职务的科级干部进行聘期届满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1 作者: 出处: 浏览: 次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党组〔2016〕21号
关于对担任助理职务的科级干部进行聘期届满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学校于2016年5月选派担任助理职务的科级干部聘期已届满,根据学校《关于试行选派科级干部担任助理职务的通知》(校党发〔2014〕78号)要求,现就聘期届满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1.牛善朋,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助理;
2.赵 静,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助理;
3.雷 鹏,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助理;
4.李文华,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院长助理。
二、考核程序及时间要求
考核工作通过述职、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分三个环节进行:
1.个人小结、组织鉴定。被考核干部个人撰写聘期工作小结,填写考核表(见附件),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鉴定意见。
签署鉴定意见应在谈话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召开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会议,集体研究后作出。鉴定意见应对被考核干部履职情况、现实表现情况、主要优点与不足进行写实性评价,并作出评价等次(优秀、称职或不称职)。
聘期届满考核表(一式两份)由各有关单位于11月16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2.民主测评、组织考核。民主测评采用会议方式进行,被考核干部所在单位负责人主持召开本单位全体人员会议,被考核干部进行述职后,参会人员现场填票测评。(11月18日前完成)
党委组织部派人参加民主测评会,负责民主测评票的回收、统计。并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校纪委廉政鉴定、单位鉴定意见,提出考核初步认定意见。
3.结果认定、意见反馈。党委常委会议研究认定考核结果,党委组织部通过一定方式向被考核干部和有关单位反馈结果和意见。
三、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本着对组织、个人负责的态度,如实签署鉴定意见。
2.考核期间,如对被考核干部有不同意见,可向党委组织部和校纪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电话及邮箱为:
党委组织部: 029-87082829,zuzhibu@nwsuaf.edu.cn
029-87082828,zyn@nwsuaf.edu.cn
纪 委: 029-87082862,jjw@nwsuaf.edu.cn
029-87082929,sshh@nwsuaf.edu.cn
附件:担任助理职务干部聘期届满考核表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