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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30     浏览次数: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党组〔2015〕14号

  

  关于开展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实施办法》有关规定,2014年9月和10月提任的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已满,须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4年9月和10月提任的处级干部。(具体名单附后)

  二、考核内容及程序

  1.考核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要求,在全面了解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方面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试用期内干部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2.考核程序。

  (1)个人小结、组织鉴定(12月4日前)。被考核干部个人撰写试用期工作小结,填写考核表。学院干部考核表鉴定意见由学院党委书记签署(考核书记的由副书记签署);机关处室干部考核表鉴定意见由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签署。

  签署鉴定意见应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处务会议研究后作出。鉴定意见应客观公正评价干部在试用期间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存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应明确提出干部胜任或不胜任现职。

  (2)民主测评、组织考核(12月9日前)。民主测评采用会议方式进行,会议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和主持,被考核干部进行述职后,参会人员现场填票测评。党委组织部派人参加民主测评会,负责民主测评票的回收、统计。

  民主测评参会人员范围:学院参会人员为科级以上干部,党委委员,系(教研室)主任,教职工党支部书记,教职工代表5-10人(如教授委员会成员、教代会成员及其他各方面代表);科研院参会人员为本单位全体人员;农林科学院办公室参会人员为本单位全体人员,推广处现任领导班子成员,推广基地负责人代表3-5人;附属中学参会人员为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附中内设机构负责人,年级组长,教师代表3-5人。

  党委组织部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征询有关方面的意见,结合校纪委廉政鉴定、单位鉴定意见以及本人小结,提出考核初步认定意见。

  (3)结果认定、意见反馈。党委常委会议研究认定考核结果。党委组织部按规定完成有关后续工作,并通过一定方式向被考核干部反馈结果和意见。

  三、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处级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本着对组织、个人负责的态度,如实签署鉴定意见。

  2.由于时间紧,各有关单位务必于12月4日前将个人工作小结、《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表》(原件及电子版)及民主测评会安排报党委组织部。

  3.考核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党委组织部、校纪委反映对被考核干部的意见或建议。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电话及邮箱为:

  党委组织部: 029-87082829,zuzhibu@nwsuaf.edu.cn

             029-87082828,zyn@nwsuaf.edu.cn

  纪   委: 029-87082862,jjw@nwsuaf.edu.cn

          029-87082929,sshh@nwsuaf.edu.cn 

党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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